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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法院:让“三田留余”工作法 成为新版“枫桥经验”

2024-04-24 19:21:11  来源:映象网

大象新闻记者 郭再杰 刘少利   通讯员 李韶峰

巩义有个孝义镇,还有个康百万庄园。“三田孝义”和“留余”的故事在巩义家喻户晓。

作为审判机关的巩义市人民法院,为了把审判工作做到精细,做到前端,对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矛盾提前介入,采取“三田留余”工作方式,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展示了法律工作者的温情一面,多元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在基层法院工作中摸索出一套更加适合当地的“三田留余”工作方法。

“共防、共调、共解”的竹林法庭

竹林人民法庭位于巩义市竹林镇,是具有“调立审执”一体化职能的乡村法庭,主要负责办理巩义市竹林、米河、小关、新中四个乡镇的民事案件。近年来,竹林人民法庭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共防、共调、共解”工作法为抓手,形成了诉前指导调、诉中参与调、诉后跟踪调的全流程调解工作机制,不断筑牢矛盾化解的“桥头堡”,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2023年2月,竹林人民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竹林法庭始终坚持矛盾纠纷预防优先,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将枫桥法庭创建融入巩义市“摘星夺旗创三宜”工作中,力量下沉,多方联动,构建党政主导、法治保障,融入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相继与辖区四个乡镇签订《共建矛盾化解机制工作的规定》,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建立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例如,在一起行人不慎坠入窨井内死亡的事故纠纷中,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行为过激,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为尽快解决矛盾,法庭干警、驻庭调解员与镇、村委干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在多方了解案情、与几方当事人沟通后,很快消除了死者家属的疑虑、责任方的顾虑,推动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仅用6天时间,一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人身伤亡事故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妥善解决,避免了集体访发生。

该法庭还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该法庭“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实现村、镇、庭三级递进调解。定期对辖区70余名调解员组织业务培训,并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近两年来竹林法庭共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11次,业务指导150余次,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05件,并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建议书》,鼓励群众通过和解、调解等成本低、对抗性弱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小事快办,尽可能减轻群众诉累,并坚持诉前“走出去”,诉中“引进来”的工作方式,不断推动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参与诉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实效。近两年来,竹林法庭的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枫桥经验”延展出“三田留余”

竹林法庭只是巩义法院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巩义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狠抓审判质效,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2023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20333件,结案18934件,法官人均结案274件,结案率93.1%,在郑州市法院位居第2名。21项审判指标中19项处于优秀区间,执行工作在郑州法院第一方阵,综合评价名列前茅,执行合同指标在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全省排名第3位。巩义法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河南省爱国卫生委员会命名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三田留余”诉源治理经验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改革创新成果。巩义法院竹林人民法庭获得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和郑州市委政法委授予的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莅临郑州调研,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巩义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和实质性化解。

搭建“三田留余”调解平台。一是根植巩义市广泛流传“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文化”及豫商典范康百万家族“以德兴商”的“留余文化”,指导家事和商事纠纷调解,及早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纵向对接,构建“驻点、驻站、驻庭”三层解纷格局,在村设驻点调解室,负责本辖区纠纷调处和诉调对接工作,争取“小事不出村”;在镇、街道办设驻站调解室,负责对驻点调解员的指导、考核、疑难纠纷的调处、矛盾纠纷的预警、诉调对接等工作,争取“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法院内设驻庭调解室,负责调解驻点、驻站调解员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并根据调解员的特点,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集中调解婚姻家事案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调解室对涉企案件进行专业调解,成立律师调解室,由律师协会每天派驻一名律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当事人进行专业解答及调解。2023年,“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分流案件10325件,同比2022年增加2738件;调解成功7005件,同比2022年增长1239件;调解成功率71.34%;婚姻家事案件调解成功557件;化解建筑施工合同类案件478件,化解行政案件15件,化解劳动争议210件,物业服务合同648件。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巩义法院主要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一是案件下降多。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15540件,同比下降29%;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15586件,与上年总体持平;2022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538件,同比下降6%;2023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001件,案件上升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二是纠纷解决快。依靠群众力量推进多元化解,让更多纠纷化解在萌芽,避免形成案中案、案后案。近年来法官人均存案量持续保持在郑州市基层法院较低水平,2023民商事审判案均审理天数27.2天,无超一年未结案件,保持在科学范围内。三是办案效果好。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7%,诉讼调解率39%,一审服判息诉率92%,在巩义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巩义法院一直处于辖区各参评单位前列,全年荣获第一名,全省第三名。四是群众满意度高。枫桥经验激活了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及时排查问题,不等群众起诉就有人管、有人问,让群众更省心;诉前多元化解,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投入,社会治理成本明显降低。人民群众对司法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编审:郭再杰

文章关键词:&ldquo,&rdquo,调解,法院,纠纷 责编:郭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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